圖:鄭松泰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罪證確鑿。這是他去年10月於立法會內倒插國旗區旗情形,抵賴不了的\資料圖片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10月於立法會內倒插國旗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目擊事件經過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蔣麗芸供稱,當日會議直播中看到鄭松泰將旗倒插,蔣麗芸曾前往鄭座位前阻止。法庭聽取多項呈堂供證後,裁定被告鄭松泰辱國旗及區旗兩罪表證成立,案件押至9月15日結案陳詞。」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劉國勳蔣麗芸出庭指證
本案控罪指,被告鄭松泰(33歲)於2016年10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被告不認罪,至昨日控方傳召當日報案的劉國勳出庭。他稱,在去年10月12日有人在宣誓時公然宣揚「港獨」,又作出辱華言論,他覺得有需要宣示尊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以及「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信息,因此在10月19日大會時從家中攜帶12對國旗及區旗前往立法會,並分派予黨友,插於座位前的杯座展示。
會議開始後三分鐘,劉國勳離開了會議廳,前往議員休息室看電視直播。從電視直播畫面中,劉國勳見到鄭松泰把插在杯座的國旗區旗倒插。其間,他見到蔣麗芸議員斥責鄭松泰,並將國旗區旗放回原狀,隨後蔣麗芸離開會議廳。當時鄭松泰仍在會議廳,被告又再把國旗區旗倒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開聲制止,鄭松泰卻無停手。劉國勳就決定報警處理。辯方律師問劉國勳是否知道國旗、區旗的尺寸和比例有嚴格規定,劉國勳承認自己帶回去的國旗、區旗,其規格不完全相同,但相似程度足以令人相信是國旗和區旗。
控方之後傳召蔣麗芸作供,她稱,自己當日將國旗和區旗平放桌上,在直播中看到鄭松泰將旗倒插,她很憤怒,覺得鄭不尊重國旗,立即返回議事廳將旗放好。她記得當時指摘鄭松泰不應該侮辱國旗,鄭松泰只是喃喃自語。當第二次從直播看到鄭松泰再倒插國旗,蔣麗芸就前往他的座位前,告訴他「你再這樣我控告你。」
片段呈現倒插11支旗
辯方盤問時,曾查問蔣麗芸是否了解有關國旗區旗的法例,蔣麗芸反稱:「(律師)你而家對住iPad你就叻啦,我乜文件都冇。」辯方向控方借來相關法例文件,交予蔣麗芸才繼續盤問。辯方接着再問,是否知道國旗區旗展示位置,亦有法例規定。蔣麗芸回應稱:「我知你想套我落圈套,事實係鄭松泰議員唔係擺左擺右,而係倒轉塞入個杯筒度」。
裁判官鄭念慈聽取證人口供後,在庭上觀看事發時的立法會錄影片段,指他看到鄭松泰曾倒插11支旗,控辯雙方對此不爭議。
裁判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而被告鄭松泰決定不自辯。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五(15日)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