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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租屋予難民 男女騙津110萬

時間:2017-09-07 03:15:2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對男女在三年內,訛稱為尋求庇護及酷刑聲請者(難民)提供住所,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騙取津貼逾110萬元。涉案被告吳鎮林、陳珍妮早前分別承認一項欺詐罪。至昨日,區域法院判處被告吳鎮林入獄18個月,並需償還涉案的四萬元利益。

  本案案情指,被告吳鎮林(37歲、運輸工人)、陳珍妮(43歲、文員)在2010年至2014年間,在無任何物業下,向ISS提供十八個假地址,訛稱上述地址租予難民居住,騙取ISS給予被告吳鎮林逾四十萬元津貼,吳分得當中四萬元利益。而陳獲得逾七十萬元津貼。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稱,本案歷時兩年八個月,屬於有計劃、有組織的詐騙事件。被告吳鎮林本可自力更生,卻出於貪念犯案,決定將被告的量期起點定為24個月,考慮本案有延誤,加上被告願意償還涉案的四萬元得益,決定對被告減刑至入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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