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於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裁定律政司就該案提出的刑期覆核得直,三人由社會服務令改判囚六至八個月。繼周永康上周提出上訴後,律政司昨證實收到羅冠聰上訴動議通知書,現僅餘黃之鋒尚未正式提出上訴。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收到第二答辯人(即羅冠聰)的動議通知書,要求上訴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