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1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任職廚師的躁父,難耐3個月大女兒哭啼,竟多次猛力搖晃女嬰,導致女嬰肋骨骨折、腦出血。直至照顧女嬰的媬母發現女嬰身上有瘀傷,始揭發事件。涉事躁父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解釋當時因工作壓力過大而作出失控行為。法庭決定先收押涉事躁父,以等等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至10月13日判刑。
本案控罪指,譚姓被告(39歲)於2015年12月期間,虐待一名個月大女嬰。案情指,受害女嬰於2015年10月出生。在2016年1月起由一名社區媬母協助照顧。同年1月19日,媬母為女嬰換尿片時,發現女嬰臀部有一個五毫錢大小的瘀傷,媬母告訴女嬰母親有關傷勢。女嬰母親卻冷漠對應。媬母因此生疑,向社工反映事件。
社工報案後,女嬰被送院檢查,才發現嚇人傷勢。女嬰有三條肋骨骨折、膝關節受創,頭部有腦出血、視網膜等問題,並開始出現因神經系統受損而出現的下肢抽搐。醫生認為,女嬰傷勢是曾被人多次大力搖晃所造成。
警方介入事件,於2016年1月28日拘捕譚姓被告。被告在警誡下,報稱女嬰臀部瘀傷是不小心撞到床角而造成,之後辯稱女嬰骨折是當日他怕女兒身體過冷,過度用力緊抱而造成。最後,被告表示過去因為工作時間長壓力大,下班後又要照顧女兒,難耐女兒哭啼,因此曾大 力搖晃女兒,期望她停止哭泣。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中女嬰目前由社署照顧,直至女嬰2歲,其間女嬰母親會每周2次探視女兒。被告有一項非禮案底。
法官沈小民認為本案案情嚴重,決定先收押被告,其間索取被告背景、心理報告,以及女嬰近況醫療報告,案件至10月13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