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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5000元保釋 禁離港

時間:2017-08-18 03:15:06來源:大公網

  圖:林子健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林子健頭耷耷應訊/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虛報被擄受虐,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報稱感到不適而在醫院羈留病房的林子健,經醫生檢查認為可以出院後,被送往法庭應訊。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4日再訊,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審,但不得離港,逢周一及四晚需到警署報到。/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本案被告林子健(42歲)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本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B4座A417室內,向一名偵緝警員提供虛假資料,報稱自己在8月10日下午,於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擄走,干犯「誤導警務人員罪」。

  醫生批准出院應訊

  林子健早前在紅磡警署扣留期間,報稱感到不適,有胃酸倒流及頭暈,於是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控方原擬讓林子健缺席聆訊,但至昨晨10時左右,醫生巡房檢查後批准他出院應訊,他其後在警員押送下,於11時30分左右離開醫院前往法庭。

  林子健的母親及妻子昨日也有到法庭旁聽。中午12時30分法庭正式處理本案,被告由犯人欄出庭,明顯步履不穩,需扶着圍欄前行。裁判官見狀,准許被告坐下來應訊。

  控方在庭上表示,需要時間擴大蒐證範圍,包括尋找目擊被告的人士、翻看更多錄影帶等,故希望法庭將案件押後四星期。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希望被告最少要交出5000元保釋金,並且不得離港,逢周一及周四晚需到馬鞍山警署報到。

  辯方指,被告希望將保釋金提升至三萬元,以換取法庭批准被告離港。辯方呈上美國耶魯大學在本年4月26日發出的神學博士研究生課程取錄證明,林子健須於九月赴美註冊入學,辯方並呈上他於本年七月預訂的赴美來回機票,指被告並非借留學之名潛逃,並承諾會在開庭日子回港應訊。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的研究生課程為期達一年,時間不短,決定被告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林子健於離開法庭時稱,伊利沙伯醫院方面要求他回院留醫,他其後在蔡耀昌陪同下登車,至下午二時返回伊利沙伯醫院留醫。

  據資料,林子健在8月11日召開記者會,報稱8月10日於旺角街頭失知覺後被擄,其間遭人毆打及在大腿上打下21口釘書釘。他報稱自己於西貢獲釋,思疑自己被內地人員禁錮及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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