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借一萬 收九千 還12萬

時間:2017-08-03 03:15:20來源:大公網

  警方昨日在黃大仙和大嶼山先後拘捕四名懷疑高利貸集團成員,記者會上透露該集團收取年利息,竟高達1200厘!根據香港法例,無牌經營財務公司或個人供貸,收取的年利率達60厘或以上,才會獨犯法例,執法機構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第29條,控告相關人等,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兩年。

  1200厘利息,如何計算?還款額是多少?有資深警官稱,坊間所謂的「大耳窿」或高利貸集團,放款後通常是「九出十三歸」,以借一萬元為例,借款人簽字借款後,「大耳窿」即會扣起至少1000元作手續費,更會以不同名目扣起本金。

  再者,「大耳窿」以借款人的家庭背景及職業情況等,度身訂造一個利息計算方法,可能是以日數、周數及月數計算還款期及利息,最厲害的是息率是逐日起計,以複息計算,謂之「利疊利」。以年利率1200厘息計算,借一萬元要還12倍利息,即是一年的利息是12萬元。所以該警官透露,昨日的1200厘年息,其實是警方根據受害人的借貸本金、實際落袋有多少錢、還款期數和利息等,專人計算得出的「結果」。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