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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收黎智英捐款案脫罪 法官:對梁品格有懷疑

時間:2017-07-31 17:09:3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31日訊 (記者葉漢亮) 已被撤銷議員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長毛」,他涉於於立法會任期內收取黎智英25萬元捐款,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今頒下判詞指,梁的銀行戶口存入了黎的25萬元這點是沒有爭議,雖對梁品格有懷疑,不過由於疑點利歸於被告故判罪名不成立。法官又指,「結果不代表一切」,辯方不申請訟費的決定明智。 

  法官李運騰今頒下判詞指,本案中無爭議的是黎智英在2012年4月時透過 Mark Simon將950萬元捐款予社民連、公民黨、民主黨、工黨等四個政黨,其中100萬元捐給社民連,該100萬元再分拆為三份,其中25萬元存入梁國雄個人戶口,另外兩份分別為50萬元及25萬元的本票,收款人分別是社民連以及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而控方的檢控基礎是梁沒有按《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條披露捐款,剝奪公眾知情權和對議員行使職務的信心 

  法官指出,梁有份決定將該100萬元給社民連款項分拆,認為梁於處理有關款項的行為可疑,對其品格有懷疑,因100萬中的25萬元最終是存入梁的個人戶口,但由於未能肯定是梁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收款,或是為社民連代收,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情況下,裁定梁被控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 

  法官又指,辯方證人社民連現任主席吳文遠的證供模糊,吳雖提及梁是代社民連收取該25萬元捐款,而該捐款是用於新界東支部的日常開支,但吳未能提供任何文件證明此事,吳亦未能指出他與被告及其他社民連核心成員於何時、何地討論社民連該如何運用黎的100萬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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