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去在06年10月逝世,遺下逾300億元遺產,其遺囑內訂明後人在20年內不可分家。但長房三子霍震宇在2011年12月入稟提出爭產官司。官司原本在2012年初已和解,但霍震宇指霍震寰、霍震霆一方隱瞞南沙發展項目的四分一權益,因此決定推翻和解,重啟爭產案。在正式開審前,霍震宇曾向霍震寰、霍震霆一方索取有關家族公司、涉案的南沙發展項目等財務資料不果,霍震宇遂另行向法庭申請法律命令,要求對方交出有關財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