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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鄭DQ案 申請人指為正義興訟

時間:2017-07-27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及鄭松泰,早前遭市民羅景楊入稟覆核其議員資格,指二人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基本法104條,要求法庭裁定二人宣誓無效,撤銷其議員資格。案件昨早於高院提訊,申請人羅景楊的代表律師指,因誤解法律程序,未有在指定時間內繳付保證金,現要求法庭批准補交保證金,以重啟訴訟程序,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遲交保證金押後判

  代表申請人羅景楊的馬恩國大律師庭上透露,本案自五月才接手處理,早前負責本案的律師錢志庸於三月入稟時曾嘗試繳交保證金,但寫錯抬頭而「彈票」,錯誤以為要被告一方先向法庭索取繳交保證金的命令後,原訴才須按指示繳交保證金。

  馬恩國又指,若根據《立法會(選舉呈請)規則》要求,申請人須於提交呈請書後五天內繳交保證金,不過今次是以《立法會條例》第73條提出訴訟,當中未有定明繳交保證金限期,認為本案實屬罕見,希望法庭行使酌情權,讓申請人補交保證金,以重啟訴訟程序。

  代表朱凱迪一方的律師指,入稟一方未有提供合理理由,要求法庭拒絕申請人補交保證金並撤銷案件。高院法官區慶祥指出,申請人由三月入稟至今,拖延了四個月仍未交保證金,過程中亦沒有尋求法庭指示,認為不能以誤解法律為由而拖延繳交保證金,質疑申請人沒有合理原因遲交保證金,決定押後頒布裁決。

  市民冀裁定朱鄭宣誓無效

  此外,保衛香港運動一行人昨早約八時到金鐘高等法院,支持羅景楊提出司法覆核,並指出朱凱迪、鄭松泰二人的宣誓不符合人大釋法後對議員宣誓的要求,希望法庭裁定兩人的宣誓無效,以及撤銷兩人的議員資格,並進一步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他們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申請人羅景楊指,入稟是因為看到二人在立法會搞破壞、搗亂香港,坦言為了正義而興訟,「命都輸埋都要同佢打過」、相信「邪不能勝正」,有信心能重開案件並指「破產都唔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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