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學者:大灣區合作需跨越法律衝突

時間:2017-07-10 03:15:2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黃仰鵬深圳報道:粵港澳大灣區合作雖納入中央的頂層設計,但如何跨越法律制度的衝突進行跨區域規劃的協調,仍然需要探索。深圳大學法學副教授張淑鈿九日在「紀念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法律研討會上」表示,對於大灣區建設中可能出現的商事糾紛,粵港澳三地有必要合作建設國際法律服務和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粵港澳大灣區顯著的特點。」張淑鈿認為,粵港澳大灣區合作應發揮「一國兩制」下基本賦予港澳特區的制度和管治權力優勢,發揮香港和澳門作為內地與世界「超級聯繫人」的作用,借助制度多樣化,實現三地更有突破性的優勢互補。

  張淑鈿表示,經濟合作一直是粵港澳合作的重點,與經濟合作大步向前不同,粵港澳法律合作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她更直言,由於法律衝突引發的合作困難,近年來已在多個事件中凸顯,法律衝突是粵港澳大灣區區域規劃時面臨的重要問題。

  張淑鈿表示,在長達20多年的合作中,粵港澳三地欠缺共同構建的糾紛解決機制,一直被認為是三地合作的制度缺陷而深受詬病。她認為,無論是未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可能出現的商事糾紛解決,還是服務於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都有必要合作建設國際法律服務和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此舉也有助於維護和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