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誤殺案在高院續審,兩名前DR職員作供,揭露公司為利是圖的運銷手法。公司發出指引,要求員工提供服務時「不能傷害顧客」,表面是為顧客着想,但背後目的卻是不想向顧客退款,更提醒管理人員每日向下屬灌輸「打工搵錢的做人道理。」
前DR美容顧問梁淑宜出庭上,揭露DR當日推銷的工作情況。她稱在2008年11月入職DR,至2012年9月,即出事前已離職。她表示,入職首三個月為包薪1.8萬元,及後底薪為8000元,另加佣金、獎金。她最高月入為5萬元。而她曾聽聞有同事曾獲單月佣金達十幾萬元。
梁淑宜憶述稱,公司每月都有召開員工大會,內容主要是說明公司新推出的服務,及表揚銷售額突出的員工。在2012年1月的員工大會上,首被告周向榮要求員工在當月起,向熟客推銷CIK療程,每次療程的基金售價為5.95萬元,每成功出售一次服務,「明銷」及「暗銷」都可獲佣金。梁淑宜解釋,明銷是指從事推廣工作的美容顧問。暗銷是指美容師、按摩師等員工。
在大會上,首被告指示員工,應向顧客強調CIK療程在內地、台灣、日本獲富有人家追捧,視為提升健康的療程,而且副作用輕微,以增加療程吸引力。但不可過分吹噓功效,亦不可公開宣傳,只可向熟客推銷。一些過去銷售紀錄不她的顧客,如不願接受新服務、對服務諸多嫌疑棄者,都不應視為推銷目標。
梁淑宜更指,公司長期提醒員工,進行療程不可令顧客受傷。她認為,有關提醒主要目的是避免公司受投訴,需要退款構成損失。
前DR美容中心經理鍾慧瑩出庭作供時指,公司有指令要求經理級人員,每日向下屬灌輸「打工搵錢的做人道理」概念,鼓動前線員工積極從事推銷。另外公司,曾發出通告,要求員工主動聯絡舊顧客去推銷服務,不從者將會被扣佣金。通告指,該要求只是「希望提升員工收入」。
鍾慧瑩稱,在2012年1月員工大會後收到新通告,指示CIK療程的推銷對象,「睇清楚此人係唔係癲,係唔係野蠻、㒼(音萌)塞先至sell」,同時要針對願意透露個人健康狀況的熟客推銷。她認為,熟客對公司信任,更願意購買大金額的服務。鍾慧瑩作供未完,下周一(7月3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