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丈夫楊錦開在庭上透露更多妻子生前情況。他指妻子過去為人慳儉審慎,因此她在2010年時報稱和朋友一同去美容,未有令他在意。而他亦不曾想過「美容服務」可致命,如一早知道妻子花費巨額,去接受有細菌感染風險的「療程」,他一定會阻止妻子。
出事翌日 妻雙唇發黑
楊錦開供稱生於佛山,在1981年來港,學歷至中學,現時是一家茶餐廳東主。他在1991年與妻子陳宛琳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年。據他所知,妻子學歷亦是中學水平。
陳宛琳生前曾在丈夫的茶餐廳當收銀及侍應,上班時間是朝八晚五。在2010年某日,陳宛琳稱工作疲勞,決定去「Facial」(美容)。她表示每次美容後都會感覺精神點。楊錦開以為妻子只是去尋常的美容院,在出事前根本不認識也不知道DR醫學美容。
在出事當晚,他徹夜照顧妻子,可惜妻子情況每況愈下,至早上更雙唇發黑,即急叫女兒帶妻子看醫生。而他在掛心妻子的情況下上班。
至下午女兒來電報稱,妻子已入急症室。他即棄下工作前往醫院。
在留院期間,妻子陷入昏迷,對外界刺激無反應,需插喉維生。楊錦開曾向妻子說話,妻子全無反應,但懂得流淚。最後妻子留醫一周後去世。
及後他收到信用卡公司來電追卡數,楊錦開才知道妻子分期付款購買DR醫學美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