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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瞞夫 光顧DR一年花百萬

時間:2017-06-24 03:15:07來源:大公網

  圖:女死者陳宛琳(上圖)的丈夫楊錦開(右)是本案控方首名證人,他在庭上供稱,過去不知道妻子有購買DR服務 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首名證人開始作供,女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作供揭示,陳宛琳曾經一年內多次光顧DR醫學美容(下稱DR),累積花費逾100萬元。控方又在庭上揭示DR行銷手法,其職員將治癌用的「CIK療程」說成是排毒、調理身體,又疑似借用陳宛琳名義,代筆發出感謝信,稱接受CIK療程後「身體感覺好了」。

  女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是本案控方首名證人,他在庭上供稱,過去不知道妻子有購買DR服務。在出事前一日,即2012年10月3日早上,妻子並無異樣。同日下午三時,妻子表示「有事外出」,他未在意,亦無詳問妻子原因。在同日晚上九時左右他下班回家,就見妻子在家不適卧床。其妻以為自己有感冒,他就叫女兒陪妻子看夜診。當時他仍以為其妻只是小病小痛。

  至10月4日陳宛琳急症入院,楊錦開趕至律敦治醫院時,見有一名陌生人陪同其妻。當時該陌生人報稱是DR美容顧問,但對方無向他解釋發生什麼事,只是一直打電話和他人聯絡。及後警方介入事件,他才從警員口中得知其妻在「DR打過針」。至於是什麼針,當時警方及楊錦開都不清楚。

  夫收拾遺物始知交易紀錄

  在陳宛琳過身後,楊錦開收拾遺物,才發現陳宛琳的支票簿耗用不少。他查看支票存根,發現大部分交易都與DR有關。在2011年至2012年9月間,陳宛琳曾發出不同金額的支票予DR,累計金額逾100萬元。楊錦開坦言儲蓄「唔見咗好多」。控方表示,上述多筆涉及DR的支票交易,當中兩筆在2012年3月及7月發出的支票,金額同約為5.9萬元,相信是死者購買CIK療程而簽發。

  控方又在庭上播放長達八分鐘、陳宛琳簽署購買CIK療程合約的錄音。在錄音中,DR職員詳問陳宛琳過去醫療紀錄,陳稱曾在2009年切除良性子宮瘤,以及幾日前曾服抗生素等。職員都指這些事不影響CIK療程。

  及後DR職員就指近年生活環境充滿輻射,加上年紀愈來愈大,身體就會更易出現變異細胞。CIK療程就是抽取客戶100cc血液「大概半包維他奶左右」。在體外培植白血球,令白血球數量增加幾十倍,再注射回體內「等白血球去打變異細胞」。

  死者感謝信內文筆跡有異

  職員曾稱療程源於治癌,DR取其概念,並簡化成為排毒保健產品,並多次強調產品不是治病,只是幫助增進身體健康。及後職員要求陳宛琳簽署一些合約。

  控方呈上多份文件,包括有陳宛琳簽名的接受幹細胞療程客人須知、青春針同意書、感謝信等。楊錦開確定文件上的簽名屬於其妻,但感謝信的手寫字,如「身體感覺好了」等字樣,都不是其妻手筆,只是信上簽名屬於其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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