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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覆核東北案押後訊

時間:2017-06-22 03:15:2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時,大批示威人士以竹枝和雨傘強行撬開立法會大樓玻璃門,涉案13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判80至150小時社服令。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庭求覆核刑期。上訴庭昨開庭處理,由於案中二人梁曉晹及黃浩銘已向終院申請終極上訴,法官將案件押後至終院有裁決後作聆訊。

  官稱案件有嚴重延誤

  13名被告依次為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梁曉暘及黃浩銘庭上確認,已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官考慮到二人的案情與其他被告相若,終審法院作出的裁判或對政府的刑期覆核造成影響,將押後案件至終審法院上訴有裁決後再作聆訊。

  法官又稱,從沒試過有案件由案發至今長達三年仍未完結整個法律訴訟,認為案件有嚴重延誤。律政司透露初步上訴理據指,今次覆核涉及長達11萬字的騰本,其中單是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供詞已達四萬字,花了兩個月時間作翻譯。

  其中一名被告招顯聰昨缺席聆訊。律政司代表稱,警方已到訪招報稱的地址及多次致電,仍無法聯絡他。律政司申請可於招缺席下繼續聆訊,惟上訴庭法官認為,現沒資料證明招得知審期,故認為須確認已盡一切辦法亦未能聯絡到招,才考慮有關做法。

  黃浩銘在庭外透露,已於上周五(16日)就定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當中涉及兩項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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