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梁康然)「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出現輸血致命事故。涉事三人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女醫生麥允齡同被控以誤殺罪。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進行開案陳詞,控方指被告三人為求牟利,僅學法2日就在港推行「CIK療程」,而且集團無應有儀器確保血液不受污染。被告三人需要對不謹慎推行「CIK療程」導致他人死亡負上責任。
本案源於茶餐廳老闆娘陳宛琳,在2012年於DR醫學美容接受「CIK療程」後出現血液受感染,至同年10月10日死於敗血病。控方於開案陳詞指「CIK療程」原本用於治療癌症,屬血液專科療程。但療效有待驗證,目前本港不會作臨床應用。
控方指,應用CIK療程需經過三年血液專科深造,但有證供顯示被告在2012年2月7日至8日,只在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學習2天,再私下為兩名集團員工試做療程,就在3月推銷該療程,至4月20日就為首名顧客完成療程。
在進行CIK療程時,顧客需要在DR醫學美容集團的銅鑼灣中心抽取血液,再從把血液送至大埔科學園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進行培植。據政府記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的業務,主要為儲存臍帶血及臍帶幹細胞等,並非培植血液。而血液運送過程,更只是由普通員工,乘坐港鐵及的士,其間無法明確安全措施確保血液不受污染。
據控方所得的資料,CIK療程每次收費達5.9萬元。其中一名涉事出現敗血病的受害人黃鳳群,只是月入僅7500元的清潔工,但仍然透支兩張信用卡購買療程。控方認為,CIK療程原本用途是治癌,但被告等人無視顧客是否患病,或經濟能力可否承擔,仍然極力推銷,可見被告等人為牟利而妄顧應有的責任。
另外,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本案三名被告的背景。首被告周向榮(62歲),在1979年畢業於港大醫學院,擁有醫生執照。同時是擔任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的行政總裁。科研中心的2012至13年度報稅收入為690萬。次被告陳冠忠(32歲)在2009年起受僱科研中心,負責處理及配製CIK療程產品。第三被告麥允齡(35歲),在2006年畢業於中大醫學院,受聘於DR集團。
今早控方花5小時仍未宣讀全部開案陳詞內容,明天將會繼續餘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