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行會通過公務員加薪,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
【大公報訊】公務員今年加薪幅度塵埃落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今年加薪方案,低層及中層公務員薪金加幅為2.94%,高層加幅為1.88%,較原來多0.5個百分點,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政府盡快將方案提交立法會財委會審議。
已額外增0.5個百分點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就2017至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幅度為2.94%,相等於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加0.5%;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1.88%,相等於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加0.5個百分點,但高層薪金級別內的任何一個薪點均不應低於67,270元。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
當局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充分考慮職方的回應及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早前公布,扣除每年遞增薪點後的淨指標,建議各級公務員實際加薪1.38%至2.44%,加幅跑輸通脹,引起公務員團體不滿。
公務員事務局上周提出新方案,加幅按淨指標額外加0.5個百分點,是香港回歸後第二次額外調整加薪幅度,對上一次是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