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大公網6月13日訊(記者葉漢亮)去年農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動,再多一名任職侍應的25歲男子鄧浩賢被控暴動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7日再提堂,以等待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被告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同時須遵從宵禁令、旺角禁足令及不準離港等保釋條件。
被告侍應鄧浩賢(25歲)被指在2016年2月9日於旺角山東街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被告於去年11月被警方拘捕。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案件性質嚴重,罪成可即時監禁,被告有潛逃風險。
控方指,案發當日有十數人向警方防線掟磚,當中包括案中被告,被告的犯案過程更被警方錄影設備拍下,而被告亦曾在片段中認出自己位置及承認有向警方掟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