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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促延長職業病申索期

時間:2017-05-26 03:15:15來源:大公網

  圖:陸頌雄(左一)稱,工聯會要求延長職業病申索期,讓投訴人有充裕時間申索

  【大公報訊】職業勞損索償難!任職16年挖掘機操作員的羅女士,在仁安醫院確診右手因工作勞損出現不適,惟勞工處未考慮該檢查結果,並在羅女士提交仁安醫院確診屬職業病後,反指羅女士錯過申索期。工聯會批評勞工處對職業病申索過程不公允,要求重新審視案件,並建議當局設立個案上訴機制,延長職業病申索期。

  羅女士由1997年起任職挖掘機機手,長期需重複按掣,致肩背及手部勞損,2013年右手疼痛,同年向勞工處粉嶺職業健康診所求診,醫生記錄指她有腰及頸痛,右手亦有問題。她於同年10月在仁安醫院證明右手有問題,並填寫職業病申報表格。羅女士要求勞工處跟進仁安的報告,惟翌年她接獲勞工處通知,指其病症不符合職業病。

  由於勞工處判定羅女士不屬工傷及職業病,她即被公司解僱,2015年3月更遭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五萬元假期工資。裁判後一個月,威爾斯親王醫院骨科確診羅女士有「網球手」,她向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及工聯會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求助。

  陸頌雄稱,勞工處現行處理職業病的安排,要求將長期勞損納入職業病,並涵蓋不同工種的工作勞損,以及延長職業病的申索期,讓投訴人有充裕時間投訴及申索。工聯會將約見勞工處處長,要求審視及酌情處理羅女士的個案,並協助她申請法律援助,向前公司提出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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