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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 督察指證連潤發掟磚

時間:2017-05-18 03:15:20來源:大公網

  圖::李嘉暹供稱目擊連潤發向警方掟磚,隨即追捕連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五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子昨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高級督察李嘉暹昨供稱,於旺角案發現場展開清場行動時,有大量磚頭及石塊掟向警方,其間目擊第五被告連潤發向警方掟磚,隨即追捕連,並在近洗衣街位置將連制服並拘捕,其間視線未被遮擋。

  李嘉暹表示,當日早上七時許他與隊員於豉油街左方行人路衝前拘趕聚集人群,隨即有大量磚頭、雜物等向警方拋擲,當時留意到相距約15米外身穿紅色上衣、牛仔褲、紅白直間斜孭袋的第五被告連潤發向警方掟磚,隨即展開追捕。

  視線未有離開未被遮擋

  李嘉暹追捕約30米後便將連制服並拘捕,其後將連交給另一警員看管,李則繼續追捕其他示威者。李暹嘉強調,由目睹連掟磚一刻,至捕獲連的過程中,其視線未有離開過,亦未有被遮擋。

  李嘉暹於呈堂錄影片段中確認紅衣男子、即第五被告用右手投擲磚頭,而李當時亦在片段中出現。錄影片段顯示,李右手持警棍,左手按壓連於地上。

  第五被告連潤發的代表律師則在庭上指出,反對將連的口頭招認、書面口供呈堂。連的代表律師稱,連被捕時曾被警員拳打腳踢,連在警署等待錄取口供期間,警署冷氣開得好大,溫度很低,連等待了長時間才可錄取口供,其間不容許連休息,所給予的飯量亦很少,連在精神狀態不佳、飢餓情況下錄取書面口供。連當時感到絕望,只想盡快錄完口供離開。

  五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次被告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第三被告無業漢陳紹鈞(47歲)、第四被告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和第五被告工人連潤發(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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