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超的母親和胞姐斥責醫委會對其弟弟死亡裁決不公平
大公網5月14日訊 聯合醫院漏開藥或引致鄧桂思換肝,至今徘徊生死邊緣。無獨有偶,42歲的蔡文超因伊利沙伯醫院腎科醫生黃浩聲,處方類固醇藥物時,未處方抗病毒藥物,最終因急性肝衰竭不治。蔡的胞姐控訴,今年初醫委會裁定罪名不成立,聆訊時將三項控罪改為一項,並收窄指控範圍。七年後,悲劇在鄧桂思身上重演,蔡女士表示震驚和恥辱。
蔡文超生前是一名煤氣技工,10歲便患有腎小球腎炎,2009年2月因肝因性腦病變及腎衰竭不治,當時才42歲。面對家中最小的兒子突然過世,蔡女士哭訴,父親因此患上抑鬱,每晚需服藥才能睡着,而母親去年「爆血管」,一度入院,至今在悲痛中無法走出來。
蔡女士說,她們於2012年分別向醫管局和醫委會投訴,醫管局做出賠償,但不承擔責任亦不道歉,而醫委會更於今年初裁決黃浩聲失德罪不成立。家屬對判決結果憤憤不平,翻查後發現,當時對提出的三項指控,包括未評估病人有乙肝的情況,未告知類固醇藥物風險,未處方抗病毒藥物,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被改為一項,即「未處方預防性抗病毒藥物」。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醫委會裁定的部分依據來自尊家指,當時無相關指引,亦無其他醫生建議需同時處方抗乙肝藥物,但專家未說出,早於1990年本地和海外已有腎科醫生撰寫相關學術文獻,2006年醫學界已有類固醇的臨床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