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餐飲食肆遍地開花,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工廠食堂違規招待公眾及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普遍。荔枝角有工廈內的食堂多達15間,涵蓋多國菜式更提供派對服務,明顯以公眾為顧客對象;鰂魚涌有工廈食肆違例佔用停車地空間長達30年。申訴專員批評,工廠食堂牌照政策嚴重過時,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地政總署執法不力,造成工廠食堂招待公眾已習非成是,敦促政府檢討法例。/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全港現有471間持牌工廠食堂,牌照規定只可招待所在工廈的工廠僱員,但申訴專員發現,不少工廠食堂近年高調地招待公眾,例如在網絡平台建立網站、社交專頁等作招徠,食堂員工不會查詢顧客是否工廠僱員。申訴專員不點名指出,有一幢工廈的工廠食堂達15間,涵蓋多國菜式,甚至提供酒精飲品、兒童餐單、烹飪課程、私人派對等服務,明顯是以公眾為顧客對象。
申訴專員又指,有工廠食堂涉嫌違反地契條款,包括將通往公共街道的火警逃生出口開放供顧客出入,或懸掛招牌與宣傳品等。有食堂位於1960年落成的鰂魚涌工廈公用停車場內,一直未能獲地政總署批出「工廠食堂豁免書」,理應補地價,但違規經營逾30年而未被執法規管。
政策過時存漏洞 促檢討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政府40年前制定的工廠食堂政策早已過時,截至2015年,全港工人僅9.8萬人,較1986年即近30年前的86.9萬人,勁減89%,但政策仍容許工廠食堂總樓面可達工廈總樓面的10%,很多人利用政策漏洞,在工廈內以低成本經營招待公眾的食肆。
她批評食環署放任工廠食堂經營的菜式及食物種類,並疏於執法,2012年至2015年的三年間,只發出一個口頭警告,「猶如零監管」;而地政總署批准工廠食堂設在地價甚高的地面處所,造成政府少收取補地價收益。
公署促請食環署全面深入檢討工廠食堂牌照政策,制訂具體清晰的巡查指引,加強培訓前線人員;地政總署則應收緊「工廠食堂豁免書」的審批制度,嚴格執管違反地契條約的工廠食堂。兩部門應設立有效規管工廠食堂的協調和互相轉介機制,並釐清彼此權責。
食環署稱研修訂持牌條件
食環署發言人稱,正考慮修訂相關的發牌及持牌條件,提高規管效能,同時加強監察持牌工廠食堂遵守相關持牌條件,有需要時安排特別檢控行動,透過「放蛇」行動蒐證。該署稱,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針對無牌經營食肆的罪名對違規工廠食堂共提出31宗檢控,其中18宗檢控已被定罪,餘下13宗仍待法庭審訊。
地政總署發言人稱,會檢視為工廠食堂審批「地契條款豁免書」的程序,包括是否需繳付豁免費,日後發出地契豁免書亦會以是否獲發工廠食堂牌照為先決條件。工廠食堂如違反地契用途,將根據風險為本的工廈執管行動處理,如違例用途涉及公眾人流,同時違契單位所處的工廈有場所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或貯存危險品牌照,署方會從嚴執法,要求業權人在署方發出警告信起14天內糾正相關的違契用途,否則會啟動程序重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