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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退款保障」無保障

時間:2017-05-10 03:15:15來源:大公網

  圖:黃玉山(中)建議,政府可參考英國《消費者信貸法》,研究立法引入關連貸款人責任。商戶若結業,消費者可直接向發卡機構追討預付款項。

  港人愛碌卡購物或購買服務,惟以往加州健身、德爾斯等商戶突然結業時,刷卡者頓時索償無門,淪為苦主,面臨金錢及服務雙失。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本港多家信用卡銀行設有「退款保障」(Chargeback)機制,惟礙於退款申請程序不一,服務承諾欠缺透明,導致消費者難循此討回預繳款項,變成「無保障」。消委會提醒刷卡者可於簽帳後60日至540日期限內申請退款,並建議政府立法引入《關連貸款人責任制》,加強監管。\大公報記者 謝進亨

  在加州健身去年七月結業後,消委會接獲逾1100宗投訴,涉及金額逾2700萬元,逾半個案涉及信用卡預繳付款,惟只有68宗個案經退款保障機制申請退款,僅得一宗成功討回款項。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表示,有投訴人在2014年11月以信用卡繳付健身會費,惟申請退款時,銀行以超過退款時限為由作拒;有投訴人則在期限內申請退款,但銀行聲稱只能追溯對上兩期帳單,建議另覓協助途徑。她指出,個案反映目前退款保障機制欠缺透明,消費者難以知道有關交易是否受保障。

  分期付款不設退款保障

  消委會去年以不記名方式,成功查詢本港15家發卡銀行及一家信用卡機構,並根據它們提供的資料、網站列出信用卡協議的條文,研究發現,受訪發卡銀行雖均提供退款保障,但申請方法、程序及申請退款欠明確,部分銀行要求消費者先嘗試向已倒閉商戶或清盤人作交涉。消委會指出,各發卡銀行申請退款的時限不一致,分別以交易日期、送貨日期或月結單日期計算,期限介乎60至540日不等。信用卡分期付款則不設有退款保障,意味卡主需還款至清繳整筆貸款。

  黃鳳嫻稱,目前的信用卡條文未有訂明發卡銀行必須提供退款保障,促請發卡銀行提升信用卡退款保障的透明度和服務承諾。例如在信用卡協議和網頁中,提供清晰和易明的退款指南,並培訓前線職員,確保向客戶清楚講解退款申請程序。

  促金管局發監管指引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建議,政府可參考英國《消費者信貸法》,研究立法引入關連貸款人責任。商戶若結業,消費者可直接向發卡機構追討預付款項,並將保障範圍擴至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金融管理局則應向發卡銀行發出監管指引,要求銀行持續推行改善措施。

  金融管理局表示,歡迎消委會的建議,根據《銀行營運守則》,發卡銀行應向客戶提供資料,現時已經有一些發卡銀行在網站提供退款的申請表格,其他發卡銀行亦會陸續上載有關表格及資料。金管局並要求發卡銀行加強員工培訓,以便清晰準確地向客戶提供有關退款保障機制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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