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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商規管舊工廈消防

時間:2017-04-12 03:15:17來源:大公網

  圖:全港現有逾千幢工廈建於1987年或之前,當中400幢在1973年落成,不符合現今消防標準。圖為去年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四級火/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提升舊式工業大廈消防安全的立法建議,保安局官員在會上表示,全港現有逾千幢工廈建於1987年或之前,當中400幢在1973年落成,不符合現今消防標準,當局研究發現,工廈跟從消防處新訂防火要求是可行的,未來數月會諮詢持份者。當局計劃明年提交有關立法建議的條例草案。

  就早前有迷你倉業界代表提出,難跟從消防處新訂防火要求,保安局表示,消防處及屋宇署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發現為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基本上可行,舉例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的承重力,一般足以負荷安裝新的消防水缸的重量。

  有立法會議員提到,早前由迷你倉業界提出的「替代方案」,因部分工廈難達消防要求迷你倉之間的走廊須設置有2.4米間距的規定,建議倉身轉用可阻延火勢的物料。消防處副處長梁偉雄表示,處方研究認為該方案可達消防標準,將不需維持2.4米距離。

  有議員關注業主及大廈租戶未必能承擔安裝消防設備的開支,保安局表示,若要在一幢七層高工廈安裝灑水系統,約需200多萬元;若要加裝喉轆、後備發電系統、照明系統等其他消防設備,每戶需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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