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喜靈洲暴動 八被告囚九至十年

時間:2017-04-04 03:15:0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控方昨呈上2000年喜靈洲暴動案例予法庭,作為判刑參考。資料顯示,當年逾200名本地囚犯圍堵越南囚犯倉,在倉外縱火及向倉內投擲着火物件,最後案中八名被告判監九至十年。根據《公安條例》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由於區域法院的最高刑罰為七年監禁,換言之楊家倫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

  本案是繼上月許嘉琪、麥子晞、薛達榮三人於區院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各人判囚三年後,短期內第二宗以暴動入罪的案件。下一批以暴動罪受審案件將於六月一日於區院展開,審期預計30天,涉及10名被告包括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分別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損壞等14罪。

  而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梁天琦、「美國隊長」容偉業及另七名被告李諾文、盧建民、袁智駒、林傲軒、黃家駒、李東昇和林倫慶共被控11項控罪,指他們於去年二月八或九日在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或花園街,分別煽動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參與暴動、非法集結或襲警。

  當中黃台仰涉及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煽動暴動三罪;梁天琦涉及兩項參與暴動及一項煽動暴動罪。案件將於今年八月七日作預審,並排期於明年一月十五日於高院開審,預計審期80天。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