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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 | 旺暴焚燒的士 楊家倫暴動縱火兩罪成

時間:2017-04-03 12:46:39來源:大公網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報道: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31歲男子楊家倫被控暴動及縱火罪。區域法院4月3日裁決被告2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4月10日判刑,其間須還押,法官郭啟安表示會判監。

  報稱任職技術員的被告楊家倫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凌晨,涉嫌參與旺角豉油街附近的暴動,與警方對抗並焚毀一輛紅色的士。案發17日後,警方在被告居所大堂將其拘捕。

  暴動及縱火罪罪成的楊家倫

  被告否認暴動及縱火2項罪行,但區域法院早前審訊後裁定他表證成立。法官郭啟安表示,被告並非在旺角案發現場被捕,作案與被捕時有是否戴眼鏡的分別,本案的關鍵在於如何能舉證犯案人就是被告。

  被告楊家倫在旺角暴亂中火燒的士

  法官說,經過比對控方呈上的被告不同時期、不同角度的照片以及暴亂當日現場相片,發現被告有「哨牙」(齙牙),而現場照片涉案人士亦有「哨牙」。加上被告雙眼、下巴及臉頰等其他容貌特徵與作案者一致,可認定被告就是犯案人,因此判被告暴動及縱火罪成立。

  本案是旺角暴亂中,第二宗暴動罪罪成的案件。此前首宗旺暴案有三名被告(包括23歲港大女生許嘉琪、20歲學生麥子晞,及33歲廚師薛達榮)被控暴動罪,分別被判入獄3年。

  暴亂中,暴徒以磚塊砸向警方,並在路中心焚燒垃圾桶及雜物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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