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由2008年開始成立處理虐待動物的專案小組。
【大公報訊】記者孫凌奕報道:每個小動物都是寶貴的生命,虐待或疏忽照顧小動物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去年本港有69宗虐畜案立案,28人因虐待動物而判刑,最長被判處一年監禁。有一名男子將一隻流浪貓尾巴綁起,裝進盒中,反覆將貓拋擲上簷篷兩小時,直至次日有人發覺並報警。警方立即行動,在無人證、無貓的情況下,僅憑藉監控錄像,將疑犯抓獲。
去年28人虐畜被捕
警務處支援科警司(策劃行動)黃德長指出,警方由2008年開始成立處理虐待動物的專案小組,現時包括油尖、元朗、屯門、大埔等十三個警區有相關的專案小組,每個小組有七至八位成員。他們還與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和愛護動物協會合作偵查、判斷案情,而一些案件中被收回照顧的小動物也會交由愛護動物協會暫為照顧,並為他們尋找「新家人」。
警方在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分別為77宗、58宗及69宗相關案件立案,先後有33人、17人和28人被捕,多人被判四周至一年不等的監禁。2016年中,判刑最重的便是施虐流浪貓案。警務處大埔區總督察(刑事)鄭則恆說,去年5月27日大埔區警署接到該報案,雖然無人證,但一聽到有人對動物施虐便立即跟進,他們翻找附近村屋所有的監控錄像,最終鎖定到疑犯位置,兩日後成功將疑犯繩之以法。
疏忽照顧亦屬違法
主動施虐動物屬違法行為,但大多數人容易忽略,其實疏忽照顧動物也是犯法。鄭則恆說,去年1月17日,他們接到狗主鄰居報案,指連日聽見有狗的哀鳴聲,他們到場後,見到狗已皮黃骨瘦、全身都是皮膚病,尿液和糞便都黏在毛上,狗兜中有一些很髒的食水和乾掉的狗糧。經過救治,狗還是無力回天,主人則被判處12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和2000元罰款。
黃德長表示,不同於破正常的刑事案件,動物不會說話,也找不到八達通、出入境紀錄等,也沒有朋友可以詢問動向,線索相對較少,但只要有一絲線索他們都不會放棄。城市大學動物醫學院總監王啟熙表示,今年城市大學將開設一個獸醫化驗所,希望能夠幫助警方和漁護署做一些更加科學的動物死因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