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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口供外泄造成不公 辯方擬提覆核

時間:2017-04-01 03:15:19來源:大公網

  圖:朱經緯(前)昨出庭否認控罪\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中」期間涉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西九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朱經緯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六月九日預審。辯方指,未警誡的口供流出、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更以事件拍攝短片,以教英文的方式嘲笑朱經緯「伸延手臂」解釋「很搞笑」,認為上述因素會對被告造成不公平審訊,同時可能已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及蔑視法庭,考慮作出司法覆核,或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被告朱經緯(57歲)控罪指,他於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恆,致鄭造成身體傷害。

  辯方大律師彭彼得昨指出,案發至今兩年四個月,朱經緯於2015年4月,未被警誡下,向一名高級警員交代事件,豈料三個月後被《明報》大肆報道,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亦拍了一段教學影片,以教英文為名解釋被告供辭中的「extension of arms」(手臂延伸),並於片中稱被告解釋「很搞笑」,要求法庭記錄在案,質疑有關人士藐視法庭,保留追究權利,並要求不把這份口供呈堂。

  彭彼得又強調,即使本案不會有陪審團審訊,但相關未經警誡下的供辭被公開亦會對被告造成偏見。控方回應指,審訊時不會將被告該份未被警誡的口供呈堂,而本案將有13名控方證人及一份警誡口供,以及四段從公眾領域下載的片段呈堂。

  裁判官按控辯雙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九日作審前覆核。彭彼得庭外指,警方延至本月27日才為被告錄取第一份警誡供詞,案件延至今才起訴對被告造成政治壓力,或考慮向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

  「撐警大聯盟」約30名成員昨早於法院外高喊「支持朱經緯」、「力撐警員」、「公義何在、『佔中』禍港」等口號,聲援朱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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