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林鄭當選後的第一日,她立即以特首當選人的身份與特區行政、立法、司法的負責人會面,亦到五個地區「謝票」,感謝市民的支持。林鄭的這些舉動,實際上是在落實其「修補裂痕」、促進相互理解的競選政綱。與此同時,律政司正式以「公眾妨擾罪」等起訴九名參與非法「佔中」的人士,反對派攻擊稱這是「政治檢控」、不利「彌合撕裂」雲雲。
必須指出的是,要彌合社會裂痕,不可能是以犧牲法治為手段;要團結社會,不可能毫無底線去做。懲治「佔中」是法治的彰顯,是最能團結社會、彌合社會撕裂傷痕的方法。如果反對派真想修復社會裂痕,就應當支持這一維護法治的做法。
林鄭以高票當選,等待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而距七月一日正式上任,還有三個月時間去籌備新一屆政府人事與政策等事宜。她在當選後強調的最重要一句話是,急需修補社會分化與裂痕。為了落實這一政綱,她昨日立即落區會見市民。有人形容這是「謝票」,但相信林鄭除了要感謝市民的支持外,亦是在傳遞出希望通過努力去促進社會和諧的決心。
懲治「佔中」是必然之舉
林鄭昨日在街頭表示,希望接觸普羅市民,日後亦會頻密落區。被問到會否承諾每個月落區一次,她說「希望不止啊」。而當到達沙田大會堂時更指出,走遍五區是希望向市民表示自己是「有誠意、有承擔」,雖然不是一人一票選特首,但「深深感受到市民支持我工作」。這樣坐言起行,香港市民有理由相信,未來五年林鄭可以通過努力去充分履行其競選政綱,讓香港擁有真正的社會和諧。
當然,落區見市民只是最簡單的一步,日後還有更多的工作需要不斷推動。只要反對派能抱以同樣的「溝通化解」的態度,問題總能克服。
問題也正正於此,反對派能否放下政治成見、放下「為反而反」的政治策略,市民未能抱以信心。事實上,就在昨日,律政司正式起訴包括戴耀廷、陳淑莊等在內的九人「公眾妨擾罪」。反對派就此在傍晚舉行集會,不顧自身違法的客觀事實,攻擊特區政府是「政治檢控」,一些人更陰謀論稱「林鄭一早就知道」、「是特區政府的政治操作」雲雲。
首先必須弄清楚的是,「佔中」主謀至今兩年多來一直未得到檢控,這是否符合公眾的期望?在長達七十九天的非法「佔中」期間,香港的法治與社會治安受到極其嚴重的破壞,香港號稱是法治城市,如果對如此嚴重的罪行都「視而不見」,這又如何能向公眾交代?事實是,當前律政司提出的只是一條相對普通的檢控,還有更嚴重的罪名未有提出。
據學者分析,構成普通法之下「公眾妨擾罪」的元素包括,被告人的行為不是法律容許、行為可能危害公眾生命財產,或影響公眾可共同使用的權利,例如霸佔公眾本來可以使用的地方。
法官考慮參與佔領行動人士是否觸犯「公眾妨擾罪」時,要考慮每名被告人作什麼行為,不是所有佔領期間的事都可當成被告人所作,亦要平衡集會及言論自由。「公眾妨擾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7年,若法庭信納被告行為超越一般集會和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達到不合理地步,法庭可判處監禁。
到底「佔中」主謀有沒有罪,相信有起碼法律認知的市民都會有準確的判斷。反對派反對提出檢控,這完全可以「理解」,問題在於,持這種立場的所謂「泛民」根本就不是在站在維護法治的立場,而是「黨同伐異」的政治壓倒一切的心態。這是不可能有助社會化解予盾,更遑論修補裂痕了。
團結不可能無原則底線
林鄭昨日在回應這一問題指出,「大家都知道按照《基本法》,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獨立來進行的,所以不論作為當選了的行政長官或者是將來上任的行政長官,都不應該干預這些獨立進行的檢控工作。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都應該尊重法治,所以這將會是我繼續秉持的原則和要維護的核心價值。」
沒有人否認現在香港社會撕裂嚴重,但大概也沒有人會否認「佔中」對香港造成的嚴重破壞。要修補社會裂痕、重建互信,必須要有一條標準與底線,這條底線就是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基石。此次依法提出檢控,最終是否罪成,會由法庭來決定,如果反對派真的無罪,法庭也會有公允的判決。但目前卻連律政司「提都不能提」,又是何道理?
團結社會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市民相信香港首位「女特首」人選林鄭月娥可以通過努力去推動達到。但市民也會認同,團結必須是要有底線的,「港獨」禍港殃民,必須嚴懲打擊,絕不能養癰為患;違法如「佔中」、「旺角暴亂」者,必須嚴懲。這才能維護社會的根本和諧。
作者為智庫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