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有市民聲稱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林鄭月娥擁有「居歐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取消其參選資格。選舉事務處表示,未能確立有候選人擁有外國居留權,三名候選人為獲有效提名的決定沒有改變。
林鄭的丈夫林兆波及兒子均擁有英國居留權。退休攝影師張德榮聲稱,林鄭透過丈夫的關係而擁有歐盟居留權,不符合行政長官選舉的參選資格,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選舉事務處回覆傳媒查詢時指,負責今次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主任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認為就有關候選人擁有外國居留權、虛報沒有外國居留權,以及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資格應予以取消的指稱,均未能得以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