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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人贓並獲」難尋非法棄置者

時間:2017-03-21 03:15:14來源:大公網

  圖:執法人員會在垃圾收集站突擊檢查 大公報記者/鄭雷攝

  【大公報訊】記者趙凱瑩報道:垃圾徵費料2019年實施,為防止非法棄置垃圾,環境局將安排環保署及食環署執法人員,分別上樓及於垃圾站突擊巡查,違規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實施首半年適應期內,初犯者可被口頭警告。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吳文傑稱,環保署及食環署都計劃增聘前線人手執法,當局初步訂立一連串執法方式,包括對無以指定垃圾袋包裝或未貼上指定標籤的棄置物,食環署前線人員一律拒收。食環署執法人員會在垃圾收集車或垃圾收集站突擊檢查。就個別樓層的垃圾棄置點,如後樓梯及電梯口等,將由環保署人員上樓巡查,若發現違規行為,輕則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重則罰款2.5萬至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吳文傑坦言,有些私樓基於私隱考慮,拒絕安裝閉路電視,而執法人員不會「破袋」檢查垃圾追查物主,所以非法棄置垃圾人士除非被執法人員當場「人贓並獲」,否則難以追尋棄置者,或造成執法漏洞。但他強調,當局會加強與樓宇物管溝通,冀能加強執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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