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3月7日訊(大公網記者 龔學鳴)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早前公開表示特首梁振英正因UGL事件受廉署及外國稅局調查。梁振英(6日)正式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梁繼昌今日交代事件時仍未有提出確實根據證明自己的言論,只稱特首對立法會議員作出民事訴訟,是史無前例的壞先例。
梁繼昌連同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會見記者,就梁振英發律師信控告他誹謗一事回應。梁繼昌聲稱,他的律師在(6日)下午4時半,收到梁振英提出的訴訟通知,他的法律團隊即時收妥通知後,已向高等法院發確認書。
他在記者會上仍未提出梁振英正接受稅局查詢的證據,只說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說。梁繼昌又反指,特首向立法會議員提出民事訴訟,是史無前例,又說會造成壞先例雲雲;但被問到自己有何抗辯理由,以及為何梁振英會控告他誹謗,梁繼昌就未有正面回答,只說不會作無根據的推測,稱相信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強調日後仍會在立法會調查梁振英與UGL簽訂協議事宜的專責委員會工作。
其中多名反對派又質疑,梁振英提出訴訟費用何來,公民黨楊岳橋更表明若是「用納稅人的錢」提出訴訟就「更加差」。而行政長官辦公室隨後回應傳媒查詢時就指出,梁振英就梁繼昌公開聲稱他被「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調查」,要求梁繼昌議員解釋不果而入稟控告一事,有關訴訟費用由他本人支付。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就事件作出評論,認為批評是可以的,但無事實根據而帶眨意的指控便會構成誹謗,「例如:梁振英收UGL錢不是誹謗,因為有事實根據;但梁振英因此被稅局告逃稅便可能是誹謗,因為沒事實根據」,強調言論自由是有界線和限制的,誹謗和藐視法庭便是最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