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立法會議員宣誓事件,再有市民入稟高等法院,指朱凱迪、鄭松泰去年就職宣誓期間高叫口號,兩人以不真誠、不莊嚴、不準確方式宣誓,以及其宣誓沒有按法定形式完成,涉嫌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法庭裁定兩人宣誓是否有效,以及頒發禁制令,禁止兩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市民羅景楊上周五入稟高院控告朱凱迪、鄭松泰二人。入稟狀指,朱凱迪在宣誓期間高叫「民主自決」、「暴政必亡」等口號。而鄭松泰在宣誓時則高叫「抗爭運動」、「全民制憲」和「重新立約」。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解釋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要求法庭裁定兩人宣誓是否有效。
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源於去年10月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涉事朱凱迪在誓詞後加「民主自決,暴政必亡、反對梁君彥做立法會主席」。
鄭松泰則在宣誓前表明不認為宣誓儀式可以達到抗爭效果,讀完誓詞後加上「全民制憲」、「重新立約」、「雨傘運動」等字眼。
另有多名議員在宣誓期間高叫口號、展示標語、改變語速及語調,其中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更在宣誓期間發表辱華言論。高院原訟庭去年11月裁定梁游二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四人議員資格司法覆案於上周五審結,法官押後宣布裁決。
邵家臻、陳志全、尹兆堅、林卓廷、黃碧雲、鄺俊宇等多名議員亦曾被不同市民就其宣誓是否有效入稟法庭,要求法庭裁定他們議員資格應否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