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積金局擬向強積金中介人收取註冊費、核准費和年費,建議明年一月起,收費水平定為相關成本的60%,預計收費建議可為積金局帶來每年額外1117萬元收入。積金局指,《201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賦權該局向強積金中介以收回規管成本,且中介人已獲寬免費用四年,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開始收取有關費用。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積金局建議明年起收取註冊費、核准費和年費,以收回規管成本,預料附屬中介人年費及註冊為附屬中介人最受影響。以附屬中介人年費為例,現時成本295元,訂定收費180元,預計有3.2萬宗申請,可帶來583萬元收入。
強積金中介人分為主事中介人和附屬中介人兩類,前者為公司,後者為個人或保險代理公司。
收費定為相關成本60%
積金局指,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間,就收費建議徵詢業界組織的意見,業界普遍認為由於主事中介人大多是中小企,收費應定於合理水平。
為減輕中小企成本負擔,該局建議把收費水平初步定於相關成本的60%,五年後檢討,以期把強積金中介人費用逐步調高至適當水平。有關建議將於下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