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懲教署剪短男囚犯頭髮規定一案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高院昨頒下判詞,指懲教署要男囚犯剪髮的規定,有違基本法,下令署方糾正並於6月1日生效,署方表示正研究判詞內容,並將會修改相關工作守則以符合法庭判決。
懲教署內部工作守則指,為保安、健康及清潔理由,規定男囚犯頭髮須盡量剪短,女囚犯則無相關規定。判詞指出,懲教署做法完全基於性別,而非因應個別男囚犯情況,亦無提供合理理由,說明規定為何沒有應用於女囚犯,認為署方做法構成性別歧視,同時違反基本法,法官下令署方糾正。
懲教署表示,因應法庭判詞要求及符合現行法例規定,署方將會積極研究訂定一套包括保安、宗教、心理及健康等各項考慮因素方案,以同一機制處理女性與男性在囚人士剪髮安排。
梁國雄於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四星期,服刑期間其長髮被懲教署剪短。
梁於2014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工作守則,高院昨頒下判詞,裁定梁勝訴兼得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