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政府計劃今年第三季起,分階段落實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涵蓋電視機、洗衣機等產品/電視截圖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政府計劃今年第三季起,分階段落實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涵蓋電視機、雪櫃、空調機、洗衣機、電腦等「四電一腦」產品。按污者自付原則,受管制電器供應商需繳交15元至165元循環再造徵費,而銷售商則需免費向消費者回收同類舊電器,並將舊電器送往持牌的循環再造者妥善處理。環境保護署昨日承認,供應商或可能將徵費轉嫁消費者,但強調徵費水平透明,零售商若巧立名目徵費,消費者可察覺到。
每件由15元至165元
立法會去年通過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相關法例,環保署將於下周一(23日)向立法會匯報計劃最新進展。環保署副署長吳文傑透露,署方現正擬定包括《受管制電器規例》等相關附屬條例,預料將於今年第二季前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在第三季起分期推行法定除舊服務及收取徵費機制。
當局建議,受管制電器的供應商需繳交循環再造徵費(詳見配表),徵費水平由電腦、打印機和掃描器每件收費15元,至電視機和雪櫃每件收費165元。
銷售商負責免費回收
為協助消費者識別受管制電器,法例規定供應商和分銷商要為已徵費的電器貼上具防偽特徵的標籤,而銷售商會提供「一件新對一件舊」服務,免費安排移走舊電器,再交予持牌回收商。
對於電器商會否把徵費轉嫁消費者,吳文傑承認,外國實行類似法例時,亦會出現費用轉嫁消費者的情況,法例不會硬性規定需由銷售商或供應商承擔費用,所以由消費者承擔費用並不出奇,但強調徵費水平透明。
環保署助理署長黎耀基指,香港每年產生約七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徵費涵蓋電器種類佔廢電器電子產品總生產量約85%,而政府斥資約5.5億元在屯門環保園興建的回收設施,料今年中投入運作,每年可回收約三萬公噸受管制電器及電子產品,加上其他回收商,相信可滿足新例。
環團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認為,廢電器生產者責任計劃順利推行有助減少環境污染,並減輕堆填區壓力,但市民沒有經濟誘因參與舊電器回收,政府必須加強宣傳教育,並連同回收業界做好回收配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