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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首名證人作供

時間:2017-01-13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案,控方昨日已完成開案陳詞,並傳召控方首名證人、特首辦常任秘書長劉焱出庭作供。劉焱供稱,其職責主要為特首提供政策及行政支援工作,同時有權查詢辦公室文件、會議紀錄及特首日誌等,特首的官方活動均有紀錄,但私人活動則視乎需要,未必一定有紀錄。

  曾蔭權案昨於高院續審,曾蔭權與太太昨早九時許到庭,曾蔭權幼子曾慶淳更首度陪同出庭。控方開案陳詞指,何周禮於2011年2月聘為深圳大宅裝修的建築設計師,其間何多次與曾太會面接受裝修的指示。同年四月,曾蔭權提名何受勳,五月何獲頒榮譽勳章,10月頒獎禮於禮賓府進行,曾蔭權夫婦當天與何合照,但其中曾蔭權從未有申報與何的關係。控方指,曾蔭權提名何是基於私人原因,以回饋他個人的裝修設計師,這是濫用職權的例子。

  控方又指,曾蔭權於2012年主動接受傳媒訪問,只是局部發放資訊,轉移視線,深圳物業的年租是80萬元人民幣,租約於2012年2月出現,但事實上早在2010年曾太已將80萬人民幣過數到與黃楚標有關連的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

  控方續指,曾蔭權處理廣播牌照時,沒有申報和黃楚標關係,沒有披露何周禮是深圳大宅的建築設計師,以及李國寶支付35萬元給曾太以協助交租,質疑是否可接受的行為。

  首名證人劉焱昨日出庭指,她於2012年7月1日起任職,而非曾蔭權在任特首時的常任秘書長。辯方質疑,是否所有特首的活動包括結婚紀念日等都會有紀錄。劉指,特首日誌會記錄特首大部分事項,主要為公務相關的活動,而特首的私人助理會協助特首處理其私人日誌,如行程屬私人性質,特首日誌上則未必有紀錄,但一般都會有保鏢隨行。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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