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四名少女在石澳出租橡皮艇,在沒有穿救生衣情況下出海,最終樂極生悲,有指現時租用橡皮艇作遊樂用途,法例上並無明確的監管,今次的事故正好反映出租用橡皮艇有潛在危險,當局應考慮修改法例作出監管。
一名資深救生員指出,由於橡皮艇遇上風浪容易翻轉,有一定的潛在危險,建議當局應強制規定租用橡皮艇時,要一併租用救生衣,在出海時更要規定穿上,以確保使用者安全。
士多店東贊成立例監管
至於出租橡皮艇予四名少女的士多,昨晨照常營業,士多姓方東主表示,事前曾勸阻四名少女「出面風大浪大,好危險呀!咁凍點落水呀!」惟四名少女仍堅持出海,而他的救生衣只賣不租,成人每件售120元,他非常贊成政府立例,要租橡皮艇時必須一併租救生衣。
根據現行海事法例,純為遊樂用途而使用沒有裝設引擎的船隻,毋須領有本地船隻牌照,而操作者亦毋須領有遊艇操作人合格證明書。 海事處指出,每年均會舉辦水上活動安全研討會,並會在日常巡邏期間,向市民派發單張,提醒市民要注意水上活動安全;至於日前石澳發生的一死三傷翻橡皮艇事故,處方正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