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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雞當嘉美雞賣 家禽店被罰2000元

時間:2016-12-28 22:07:3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12月28日訊 一家家禽零售店舖售貨員因銷售新鮮雞隻時,在雞籠貼上「嘉美皇健鷄」展示牌,訛稱其為品質較好的「嘉美鷄」。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000元。

  今年四月,海關接獲舉報後,到一間家禽零售店舖進行收購行動,發現在新鮮雞隻的雞籠上有「嘉美皇健鷄」的展示牌,售貨員亦在推銷新鮮雞隻時作出「嘉美鷄」的虛假商品說明。海關人員在該店舖檢獲共四隻新鮮雞。

  海關提醒商戶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嘉美雞是由香港大學嘉道理農業研究所開發的雞種,1999年推出市場。嘉美雞是透過傳統農業的配種和篩選方式,以自然繁殖配種方法生產,並以基本飼料飼養。嘉美雞年蛋產量為280至300個,雞肉肉質爽口美味,抗病力較強,其中包括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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