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考過三次文憑試才獲得香港大學學位的學生,因父母不再供養,求職心切下竟偽造律師行推薦信,雖憑假推薦信成功獲木球會聘用,但最終東窗事發。涉事港大學生葉家銘,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愚昧,勸誡被告應憑個人努力前進,決定先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12月29日再判刑。
被告葉家銘(29歲),經過三次文憑試才在本學年獲得入讀港大資格。案情指,被告本年七月到木球會應徵文員一職時,出示一張偽造推薦信,信中指被告曾在某律師行擔任事務文員多年。木球會以為被告具文員工作經驗,遂決定聘用。及後,木球會向該律師行查詢被告履歷時,發現該律師行從未聘任過被告,因此揭發事件。
被告認罪後,辯方求情,指家人不滿被告年近三十歲仍然無工作,決定不再給予被告生活費。被告因急需一職維生,最後出此下策,以賺取生活費及學費。事後被告感到後悔,並已向木球會繳還涉案薪金約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