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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收費三年接2300投訴

時間:2016-12-16 03:15:2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袁碧盈報道:港人外遊或公幹常用手機上網或打電話,消委會過去三年接獲約2300宗與電訊服務收費有關的投訴,當中涉及漫遊及長途電話等收費。有投訴人購買預繳國際直撥長途電話服務,但戶口儲值不翼而飛,最終向消委會投訴方能退款。

  方先生約三年前先後兩次購買合共3800元、國際直撥長途電話服務儲值額,農曆年前夕撥打長途電話後,戶口原本剩餘3600元,但農曆年過後,電訊公司致電通知事主戶口只尚餘300元,建議充值。方先生認為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使用3300元,要求翻查通話紀錄,了解戶口儲值無故「蒸發」原因,但職員要求收取50元才可查核帳單,更發現電訊公司暗中取消使用服務後播出的帳戶餘額語音信息。事主向消委會投訴,最終電訊公司退回所剩的三千多元餘款。

  另有投訴指買了一張138元的「一卡兩號儲值卡」,表明有80元儲值額,當投訴人打算購買68元「500MB數據」,卻指餘額不足。他隨即致電電訊公司查詢,被告之儲值卡一啟用,會在儲值額中扣除18元「月費」。投訴人於當月16日後才啟用,故收取半個月月費九元,再加上少量通話及數據使用的費用,餘額只剩67.4元。投訴人質疑該公司收費有巧立名目之嫌,向消委會投訴,但該公司回覆,儲值卡的包裝上已清楚列明收取「18元月費」條款。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漫遊及長途電話的服務包羅萬有,消費者應避免一次過預繳過多金額,並自行記錄通話時間及次數,定期核實戶口結餘,若出現結餘與記錄不符,立即與供應商聯絡;而電話儲值卡種類繁多,消費者亦須仔細閱讀條款,確定符合個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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