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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就在公共選舉中運用社交媒體等的規管建議徵詢意見

時間:2016-12-13 17:53:5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13日訊(記者龔學鳴)有意見指本港對「選舉廣告」的定義太闊,擔心會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建議政府研究海外的規管做法。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舉行會議。政府擬就在公共選舉中運用社交媒體、設立冷靜期,以及進行選舉調查所作的規管向立法會徵詢意見。
 
  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不同國家均在其選舉法例下,就個人在互聯網上發表個人意見提供不同程度的豁免,不會納入選舉廣告的定義或規管。例如,新西蘭豁免個人發表的個人政見,澳洲則指明須付費發布的選 舉廣告才受相關規管。
 
  政府認為,委員會可就有關在公共選舉中運用社交媒體的規管方面,考慮多個議題,包括是否在不妨礙公眾表達意見及維護選舉公平的前提下,從選舉廣告的定義豁免個人在互聯網及社交媒體發表的個人意見;以及應否規定須在有關人士沒有向相關社交媒體或互聯網頁營辦商付費發布有關意見的情況下,方可提供有關豁免。
 
  現時香港並無禁止在投票日當天或之前進行各種拉票活動,以免影響選舉氣氛及選民的投票意欲。政府認為,委員會可考慮是否有需要為選舉設立冷靜期。至於就選舉調查的規管問題,政府建議委員會考慮應否對在投票日票站調查的現有規管作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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