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展示反黑行動中搜出的武器等大批證物\大公報記者周慶邦攝
針對港島一個黑幫經營賣淫及賭博犯罪活動,警方約一年前開始採取代號「旗峰行動」的卧底行動。卧底滲入該黑幫蒐證,本周認為時機成熟,連續兩日採取行動,搜查50個地點,拘捕62名男女,包括黑幫高層及成員。行動中,首次拘捕一名業主和兩名地產代理,相信他們在知情下將物業出租作淫窟。警方估計該黑幫每月犯罪活動的收入,高達逾一千萬元。\大公報記者 周慶邦
被捕的62人,包括36男26女,年齡介乎21至68歲,當中37人為黑幫高層及成員,22人為持雙程證女子,其餘一人為單位業主及兩名地產代理。警方港島總區刑事總部吳偉漢警司表示,初步調查相信有人在知情下,將單位劏成套房出租予賣淫集團。
相信有人知情下劏房出租
消息稱,涉案被捕業主將一個七百方呎單位間成為四個劏房,出租作為賣淫處所,租金九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高於市價租金約一倍。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容許或出租處所作賣淫場所的人士可被控以「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租客等准許處所或船隻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租客等准許處所或船隻用作賣淫」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七年。
警方一年前展開代號「旗峰」的卧底行動,主要是針對一個在灣仔區經營賣淫及賭博場所的黑幫,卧底探員在黑幫內蒐證期間,發覺該黑幫組織以通訊程式,聯絡內地淫媒安排女子以旅客身份來港賣淫。
行動中拘捕涉嫌賣淫女子,她們每次性交易會收取約480元肉金,當中三分一肉金歸黑幫組織。涉事大廈約有一百個單位,有40個單位由黑幫操控,再將單位間成多個劏房作淫窟,估計該黑幫每月在賣淫的收入高達六百萬元。
至於經營賭博場所方面,該黑幫操控灣仔區三個遊戲機中心與樓上賭檔,職員出售儲值卡予客人玩電子釣魚機,100元可換取一萬機分,職員會以九折將機分兌換成現金,黑幫成員從中賺取一成利潤,每月收入約450萬元。
本周二(六日)起一連二日,警方認為時機成熟,港島刑事總部聯同港島分區多名人員,搜查全港50處地點,先後拘捕62人,檢獲十把西瓜刀、八支水喉通、九部釣魚機及六萬元現金,另外檢獲大量賣淫相關物品,包括毛巾、避孕套及潤滑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