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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涉賣銀行戶口洗黑錢

時間:2016-12-08 03:15:19來源:大公網

  圖:探員將涉嫌出售戶口給犯罪集團洗黑錢的男子押返家中調查\大公報記者周慶邦攝

  【大公報訊】記者周慶邦報道: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根據外國執法機關情報展開調查後,相信有港人出售自己銀行戶口,協助海外詐騙集團清洗「黑錢」,款項約為1300萬港元,涉及國家由亞洲至非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昨晨採取代號「霸雷」行動,在全港拘捕22名涉案港人男女。警方提醒市民,借出戶口洗黑錢屬嚴重罪行,隨時面臨監禁刑罰。

  消息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早前接獲國際刑警轉介的情報,包括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等海外執法機關提供的個案和線索下展開調查,發現不少在新加坡、台灣、韓國、加拿大及非洲國家及地區,發生的海外投資及電郵騙案受害者,均按詐騙集團指示將金錢匯入由港人登記持有的銀行帳戶,其中一間被騙徒駭入,墮電郵騙局的非洲公司,更將多達480萬元匯入本港兩個由港人持有的銀行帳戶,當地執法機關透過國際刑警通報,要求本港展開調查。

  商業罪案調查科隨後展開專案調查,分析由2015至今年發生的相關案件,迅速鎖定了多個由港人持有的銀行戶口作調查,及至昨日凌晨採取代號「霸雷」行動,在全港拘捕13男9女,他們涉嫌提供戶口收取犯罪得益被捕,初步相信他們分別收取數百至數千元的報酬,將個人的銀行帳戶資料及密碼交予詐騙集團,而該些帳戶共涉及18宗洗黑錢案,牽涉騙款達1300萬元。

  至昨午12時許,探員再將其中一名涉及洗黑錢的疑犯,以黑布頭套蒙頭及鎖上手銬,押返他於上水天平邨天祥樓的寓所搜查。商業罪案調查科女偵緝高級督察劉柏穎表示,被捕人士中16人是中國籍,六人分別為印度及美國籍,他們均持有本港身份證。另調查發現他們部分是失業或領取綜援人士,亦有人從事銷售行業等。

  劉柏穎續稱不排除有人「出售」銀行戶口期間,未預計已干犯嚴重罪案。她指出,洗黑錢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其中今年有一名男子用自己戶口,三個月內清洗黑錢達900萬元,他最終被法庭判罪,量刑起點為四年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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