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有多名支持警員的人士到場。
大公網12月6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打案,辯方今結案陳詞指,曾健超的主要傷勢是在龍和道花槽被制服時造成,與暗角事件無關,而呈堂片段畫面不清晰,同時畫面被遮擋達49秒,質疑暗角片段中被襲擊者根本不是曾健超,若法庭憑衣着認人是十分危險。
法官杜大衛於庭上要求播放多段影片,讓控辯雙方確認影片中被抬起的人的黑色上衣和白色鞋,是否與曾健超的衣着相同。
代表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案發當日最少有42名示威者被捕,呈堂片段有49秒被遮擋,片中見到的衣飾並不是曾健超獨有,不能排除有其他被捕人士穿上類似衣飾,質疑在暗角片段中被襲擊者不是曾健超。他續指,暗角片段的畫面太暗,亦無法確認片段中各人的身份,質疑施襲者亦不是案中七名被告。
駱應淦又說,控方指曾健超的傷勢是由警棍造成的說法不合常理。警員在清場行動中,不可能將警棍借給其他警員,若控方的猜測成立,施襲者一定是有周詳計劃,要借來警棍隱藏身份,但以當晚情況來看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