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愷信
大公網12月2日訊(記者葉漢亮)警方去年8月放蛇拘捕7名Uber(優步)司機,控告他們「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等罪,其中2名司機早前已承認控罪;另5名司機不認罪,今日其中一名不認罪涉案司機梁愷信到九龍城法院出庭受審後,被裁定表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7日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放蛇警員於去年8月12日,旺角亞皆老街乘坐被告梁愷信(34歲)駕駛的私家車到又一村,全程車費為73元,到達目的地後從,被告從警員的信用卡中扣除款項,警員隨即表露身份並將司機拘捕。
警方在案發前,曾派人登記成Uber司機。控方要求法庭接納有關證供,不過遭遭裁判官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