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家超指內地居民只要符合內地當局訂下的審批準則,便可申請單程證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回應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單程證審批問題時表示,實施「單程證」制度是讓內地居民可依據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內地當局公開、透明準則審批,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
李家超說,特區政府在個案層面配合內地部門,協助內地當局確定涉及香港居民資料真偽及申請人報稱的關係,如發現有懷疑個案,入境處會跟進調查,防止不法分子騙取「單程證」來港。李指出,過去三年已有六十多宗發現資料不實的「單程證」來港人士,按機制遣返內地,現行審批「單程證」機制行之有效,本港毋須改變制度讓入境處審批有關申請。
至於政策制定,李家超指入境處在羅湖邊境出入境管制站設有數據搜集機制,民政事務總署亦在入境處人事登記處九龍分處向抵港未足一年內地新來港人士統計調查。兩個統計調查收集的資料經分析及整理後,會定期以季度報告載列在網頁,並分發給各有關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協助他們計劃新來港人士服務。
非輸入人才入境政策
至於問到有否要求內地當局協助審視申請人年齡、學歷、語言背景,李家超指出,「單程證」制度並不是輸入人才的入境政策,內地居民只要符合內地當局訂下的審批準則,便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