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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藥物名冊藥物公院收費不一

時間:2016-11-24 03:19:17來源:大公網

  圖:醫管局承諾作出指引,令不同醫院做法統一

  【大公報訊】記者張琪報道:公立醫院及診所使用非醫管局藥物名冊藥物愈來愈廣泛,2015-16年度曾使用362個非藥物名冊藥物項目,較對上一年度增加25%。惟醫管局未有提供清晰的書面指引,及各醫院批核醫生處方非藥物名冊藥物的做法各有不同,導致藥物收費不一。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局方會優化藥物管理制度,進一步制定指引,統一醫院運作。

  審計報告指,公立醫院及診所使用非醫管局藥物名冊藥物情況持續增多,2015年度使用362個非藥物名冊藥物項目,較2013年度項目增加25%,當中有95個已屬本港註冊藥物項目,其餘267個則屬未經註冊藥物項目。

  根據醫管局藥物收費政策,公立醫院可在緊急或會危及生命等情況下,採用未納入藥物名冊的新藥,即非藥物名冊藥物,而毋須額外收費。

  不過,審計署查訪發現,個別醫院批核醫生處方非藥物名冊藥物的做法不同,藥物收費也有不同。

  審計報告指,2015年度362個非藥物名冊開出的17.1萬份藥單,涉及總開支2.49億元,當中僅3.5%即5966份藥單是按成本收費,其餘96.5%用標準收費。審計署建議,當局就非藥物名冊藥物批核程序,制定全面的詳細指引。

  審計報告又指,公院向病人發放藥物的平均可用日數普遍持續增加,例如2011至2015年度期間,專科門診的平均給藥日數由76.4日增至84.2日,增加7.8日。

  高永文昨日會見傳媒時稱,新型藥物並非在醫管局藥物名冊內,部分甚至屬非註冊藥物,導致部分醫院處理藥物的政策和做法不一致,但醫管局會制定指引,統一處理手法。醫管局亦承諾就運作細節作出指引,令不同醫院做法統一,並按藥物名冊的機制,盡量參考新藥物的安全性、療效及成本效益,盡快引入有需要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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