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23日訊 記者葉漢亮報道:本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案,任職婚禮攝影師的被告卓羚釬,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法庭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二續審,被告將出庭自辯。
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傅陽波庭上作供指,不認同被告是持攝影腳架到場拍攝。
另外兩名警方證人李紋龍、黃宇健昨亦有出庭作供。控罪指,被告卓羚釬(32歲)於今年2月9日在旺角山東街襲擊一名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肅志能。
被告卓羚釬離開法院時,再次在親友掩護下逃離法院,令記者無法拍下被告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