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21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兩人的「故意妨礙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的人」罪名成立,各被判囚7日。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於宣布裁決前特別就梁國雄開審時要求「換官」一事,強調法庭編排案件審訊,不會訂明由某位裁判官審理,案件由誰人審理屬司法行政,法庭不需解釋。
杜官續指,司法人員一向接受任何司法批評,以帶動司法人員自省及提高司法質素,因此梁國雄指本席存在偏頗只屬空洞之言。
梁國雄和譚得志則在庭外指必定會就案件上訴,又指杜浩成立場極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