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保護香港運動成員昨早在高院外請願,不滿劉小麗以「龜速」讀誓詞,促請法庭取消劉小麗議員資格\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
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早前以「龜速」宣讀誓詞,被裁定宣誓無效,卻獲准再次宣誓。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區參選人關新偉提出選舉呈請,求法庭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昨早在高院提訊。由於關新偉未在限期前繳交保證金,選舉呈請遭撤銷。但劉小麗最少涉及其他三宗司法覆核其議員資格的案件,其中入稟的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表示,昨日下午收到法院信函,他就劉小麗宣誓提出的司法覆核已獲法院批出許可。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政府應考慮就劉小麗的宣誓問題主動提出司法覆核。\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針對劉小麗的選舉呈請昨日在高院提訊,關新偉一方表示,由於申請人於本月三日遞交呈請申請後,便一直離港直至本月十日才返港,所以未能安排在法定限期前付款,強調現已準備妥二萬元保證金。
關新偉:入稟是為彰顯正義
法官區慶祥指,即使申請人不在香港仍能安排付款,質疑申請人完全不按法定程序呈交文件及保證金。區官又指,劉小麗已有其他司法覆核正在處理,質疑申請人為何不先等待該司法覆核案的結果。最終區官拒絕申請人延期繳交保證金的申請,撤銷選舉呈請,同時申請人需支付訟費。
根據《立法會條例》,呈請人必須在向原訟法庭提交選舉呈請書後的五天之內或原訟法庭所指示的其他限期內,就他可能須付給在法律程序中為他提供證據的證人或任何答辯人的所有訟費提供保證金。如不獲遵從,選舉呈請即視為已被撤回。
關新偉在庭外表示,入稟選舉呈請是為彰顯正義,對法庭不受理申請感到可惜,但認為不代表劉小麗的宣誓行為正確。代表律師陳曼琪則指,仍要商討是否上訴或以其他方式再進行申訴。
目前,要求法庭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的司法覆核至今最少有三宗,包括城大學生莫嘉傑、的總創會會長鄭玉佳、天水圍市民彭東陽及彭正杭的入稟。
作為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就劉小麗議員資格的訴訟,以司法覆核成功挑戰的機會比選舉呈請更高。她解釋,選舉呈請要證明劉小麗違反聲明,程序相對複雜,需時甚久。而司法覆核則針對立法會主席批准劉小麗再次宣誓的權力,由於已有梁游案本星期的裁決作為有法律約束力的案例。梁估計,劉小麗被褫奪議員資格的風險較高。
法律界倡政府主動提覆核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即使今次選舉呈請被撤銷,亦不代表劉小麗「甩難」,因為多宗與她有關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等候處理。他又認為,選舉呈請與司法覆核的關注點並不相同,前者是挑戰有關人士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資格是否有效,但後者則較為對焦,針對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為有關人士監誓,以及有關人士的宣誓是否有效。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特區政府應該根據人大釋法文本、本地法律,以及區慶祥法官在梁、游司法覆核案中的判詞,去審視其他議員的宣誓有無問題,若理據充分,應該主動提出司法覆核。他亦指出,劉小麗宣誓時龜速慢讀,態度並非莊嚴和真誠,很大機會觸犯《宣誓及聲明條例》的「拒絕或忽略宣誓」。